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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鏈電動葫蘆各部件的使用材料標準環鏈電動葫蘆各部件的使用材料標準如下: 1、用鑄鋁合金制造減速器機體和吊鉤殼體時,其材料性能應不低于GB1173中的ZL104合金狀態T1。 2、起重吊鉤的材料應不低于GB10051.1中P級強度等級的要求。 3、起升機構減速器齒輪的材料,其性能至少不低于GB699中的45鋼;運行機構減速器齒輪的材料,其性能應不低于GB699中的45鋼;開式嚙合齒輪的材料,其性能應不低于GB699中的45鋼。齒輪均應進行熱處理強化。 4、用鋼板和型材制造機體、吊鉤殼體、小車墻板以及其他重要受力件時,當工作環境溫度為-25~+21度時,其性能應不低于GB700中的Q235-D.TZ,且低溫沖擊功應不小于27J。 5、鍛造車輪、上吊環、吊軸的材料,應不低于GB699中的45鋼性能。 6、起重鏈輪的材料,其性能應不低于GB3077中的20CrMnTi,并經熱處理,硬度不低于52HRC。 7、起重游輪的材料,用金屬制成時,其性能應不低于GB699中的45鋼,并經熱處理,硬度不低于50HRC。 8、鏈端插銷的材料、其性能應不低于GB3077中的30CrMnSiA。 9、導鏈板、分鏈板的材料,其性能應不低于GB1222中的60Si2MnA,并經熱處理,硬度不低于50HRC。 10、鑄鐵件材料,其性能應不低于GB9439中的HT200。 |






